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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老挝磨憨—磨丁经济合作区财政金融(统计)局关于催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

2025-07-30
索引号:13059063-202507-506702主题分类:公示公告
发布机构:中国老挝磨憨—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:2025-07-30
名 称:中国老挝磨憨—磨丁经济合作区财政金融(统计)局关于催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

中国老挝磨憨—磨丁经济合作区财政金融(统计)局关于催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

合作区各用人单位:

按照《残疾人就业条例》规定,并结合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云财非税〔2017〕32号)文件 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,由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同级财政部门,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,责令限期缴纳;逾期仍拒不缴纳的,除补缴欠缴数额外,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,按日加收5‰的滞纳金。”的规定,经合作区税务机关核实,仍有部分用人单位还未缴纳2021年至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(具体详见附件)。

为严格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规定,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老挝磨憨—磨丁经济合作区税务局提供的《2021年至2024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申报清册》,责令各单位、企业及社会团体于2025年8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依法申报缴纳2021-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逾期不申报缴纳的,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2021年至2024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申报清册

财政金融(统计)局

2025年7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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